一、首次注册登记条件
1、经考试合格,取得《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后,即申请办理注册手续。
2、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取得《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》;遵纪守法,遵守职业道德;身体健康,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;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。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注册登记。
3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: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因受刑事处罚,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;脱离国际商务相应岗位连续满3年的。
二、再次注册登记条件
再次申请注册人员必须参加28课时以上(含28课时)的继续教育培训,并考核合格。
三、注册程序
1、申请注册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证件,包括:本人的身份证、从业或执业资格证书、单位的
考核材料。再次注册登记人员必须提供《外销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、培训登记证书》或《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、培训登记证书》。
2、填写注册申请表应注意:
(1)申请注册人员应填写首次注册申请表或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(其中一份报商务部,一份报商务部培训中心,其余留各注册机构存档备案);
(2)首次注册申请表需每份粘贴申请者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;另外需提供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;
(3)再次注册申请表“外销员从业资格注册证号码”或“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号码”一栏空缺不填;
(4)再次注册者提交的“从业单位考核材料”需加盖从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;
(5)注册者将资料准备好并送至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,注册时间为30个工作日。
联系人:崔灿
电 话:0755-88916854